关于组织申请2015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重点实验室:
根据工作安排,市科委决定从即日起受理2015年天津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以下称科学基金)项目。为便于各单位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要求
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三类: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1.青年项目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本次青年项目预计资助150项,每项资助6万元。
2.一般项目
倡导科学和技术的自由探索,以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技术为研究目标,以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及样品样机等为科技产出方式,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我市的原始创新能力。本次一般项目预计资助150项,每项资助10万元。
3. 重点项目
以面向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系统研究为目标,项目结束后应完成小试,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此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天津市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本次重点项目预计资助100项,每项资助20万元。
二、资金预算
1.预算编制合理性是项目评估立项的关键指标,将作为项目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2.天津市科学基金严格控制业务费的支出,人员、差旅、会议、管理、信息、其它等费用支出控制在25%以内。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方式
科学基金采用申请人自主申请、各单位组织初评后择优申报的方式。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符合要求的科技人员均可按项目指南自主申请,经单位初评后由单位统一报送市科委指定地点。
2.申请材料
申报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需填写“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其申请书分别由各自的项目申报系统生成。 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全部为签字盖章原件。申请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
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应将每个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九游会j9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申报单位说明
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重点实验室必须填写依托单位,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均需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申请书须经局级(含局级以上)单位或注册地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并盖章推荐。
4.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且青年项目申请人至2014年6月30日应未满35周岁,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至2014年6月30日应未满60周岁。
5.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5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终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15年4月-2018年3月。
6.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作为负责人2014年12月31日后有在研的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今年新申请的项目总数超过两项(含两项),并且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委其它重点、重大项目。
(3)拟研发内容已得到过市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4)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近三年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结题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5)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指南(项目在指南范围内自由选题);
(2)立论充分、研究内容具体、目标明确;
(3)有限目标,期限为三年整;
(4)申请人必须是实际的主持人和从事研究的负责人;
(5)项目完成后能产生具体的研究成果(理论、物化);
(6)申请人应是我校正式职工(兼职、退休、短期回国均不得申请)。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申请人当年6月30日应未满35周岁。
(2)尚不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经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也可申请。
3、超项问题
(1)申请人不能同时负责基础处项目两项(不含创新体系及条件平台建设项目);
(2)申请人不能同时负责基础处重点项目和其它处室重点、重大项目(如支撑计划);
(3)项目组成员同1人最多同时参加2项本年度的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含学生)。
4、此次项目申请均为限项申请,各学院分配的名额如下:
学院(重点实验室)
|
青年基金
|
面上项目
|
重点项目
|
食品学院
|
2
|
1
|
2
|
生物学院
|
1
|
2
|
2
|
化工学院
|
1
|
2
|
2
|
海洋学院
|
1
|
2
|
2
|
理学院
|
2
|
1
|
1
|
机械学院
|
2
|
1
|
2
|
包印学院
|
2
|
1
|
1
|
自动化学院
|
2
|
1
|
1
|
计算机学院
|
2
|
1
|
1
|
天津市食品营养与安全重点实验室
|
3
|
3
|
3
|
天津市工业微生物重点实验室
|
3
|
3
|
3
|
天津市制浆造纸重点实验室
|
3
|
3
|
3
|
天津市海洋资源与化学重点实验室
|
3
|
3
|
3
|
合计
|
27
|
24
|
26
|
五、项目受理时间安排
2014年6月28-29日在泰达校区受理;6月30日在河西校区受理。
请各位科研秘书将项目申请材料初稿(不必装订)送至科技处审查,待审查合格后,再行复印报送完整申请材料。
联系人:
贺华 联系电话:60600161、60273300、 13920347235
邮 箱:
科技处
相关附件:
附件1 申报说明 指南 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2 2015年申报系统填报说明.doc
一般项目信息录入系统.msi
重点项目信息录入系统.msi
青年项目信息录入系统.msi